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组织实施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要求,现将我市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计划设置

2021年度,省科技厅继续组织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省技术创新引导及基地人才等5大类计划,同时做好与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

二、申报内容

本次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主要包括: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含优秀青年基金计划、资助计划、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以及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入库项目申报指南,相关指南及要求详见附件。

其他计划类别的申报指南及要求另行发布。

三、申报方式

2021年辽宁省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推荐、论证、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年9月2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是阜新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的单位。

2.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需进行网上单位注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今后进行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3.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有关管理办法等要求,在线填报相应的《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说明书、产学研合作协议、查新报告、前期工作基础证明材料、科研诚信承诺书等相关附件。除相关必要证明材料外,如无特殊要求,不必上报纸质申报材料。

4.项目负责人须用本人账号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

5.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相关考核指标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各初审单位应加强对推荐项目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申报单位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原则上项目研发投入资金总额不予调整。

7.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不符合指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入库。入库项目将按择优、平衡原则纳入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省财政资助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兴辽英才计划)且未完成结题的;

2)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违背科研诚信和伦理道德。

9.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不得在网上申报,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申报材料,由相关计划归口部门指定专人受理。

10.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在9月25日前完成初审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至市科技局规划科。

六、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

1.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能源、交通、电子信息、文化科技融合

高新科联系人:齐宏升联系电话:6696006

2.卫生健康、新药创制、医疗器械、食品安全、农业、资源环境、公共安全

农村科联系人:张琦联系电话:6696007

3.国际科技合作

外专科联系人:程思语联系电话:6696011

(二)自然科学基金计划

外专科联系人:程思语联系电话:6696011

(三)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

规划科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6696005

(四)科技计划综合管理

规划科联系人:杨威联系电话:6696005

(五)科研诚信监督

规划科联系人:贾卓联系电话:024-23983438

(六)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系统支持

联系人:卞守龙联系电话:13614027066

 

附件1.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3.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4.2021年度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阜新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