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和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6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省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且至少连续2年报送真实完整统计数据(火炬统计)的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机构,原则上应具备省级孵化器资格。详细要求参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66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应按要求登录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管理系统(https://fhq.chinatorch.org.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登录账号密码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火炬统计账号密码一致。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五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所属市(区)科技局。 

  (二)初审推荐。各市(区)科技局为辖区内申报单位做好服务,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形成推荐表(附件3)报送省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区)科技局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好本地区的申报工作,10月30日前将推荐表(加盖公章)、申报书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省科技厅。 

  (二)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市(区)科技局要严格把关,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联系人:王光辉、王旭 

  电 话:024-23983139、23983427 

  E-mail:kjtcxyhzc@163.com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  

  附件:1.《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 

        2.《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66号) 

        3.2020年度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 

        4.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