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沈抚新区管委会科技局,省属及以上高校、科研院所: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省科技厅平台2020年“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省科技厅平台申报项目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高水平创业团队及海创人才。 

  二、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各依托单位严格标准,确保人选质量,经过民主推荐、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征求有关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等程序后提出推荐人选报送推荐单位。 

  2.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后,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于2020年7月10日前集中报送至省科技厅。 

  3.专家评审。省科技厅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推荐人选,上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4.项目计划下达。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定后,下达项目计划立项批复。 

  三、有关要求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高水平创业团队及海创人才计划均采取线上申报方式,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操作。 

  2.资助期内的省“兴辽英才计划”及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辽宁省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 程”入选者(团队负责人)均在申报查重范围之内。 

  3.“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或团队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其他申报人团队成员参评“兴辽英才计划”超2次。 

  4.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人选严格按照求做好申报推荐,并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申报推荐等相关工作。 

  联系部门:科技人才与自然科学基金处  

  电    话: 024-23983011 

  技术支持:郭翔15998349870;卞守龙13614027066 

  附件: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0 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料学技术厅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