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一)申报函。来函须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并提供申报人创业企业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申报函最后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汇总表(可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

(三)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四)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联 系 人:谷 扬    李 昂

联系电话:0418-2680166

电子邮箱:lnfxsck@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1日